營地申請須知 (1.7.2006修訂)

I. 服 務 目 標 :

透過善用一個屬於青少年的未來村莊,提供訓練環境,群體生活,訊息交流及接待體驗,致力開拓塑造21世紀領袖的空間。

II. 申 請 類 別

  1. 本村營地租用可分兩大類別 :
    A. 營會類 (半日營/全日營/黃昏營及住宿營) :
     
    根據申請人所選擇的收費計劃﹝基本/高級計劃,自選計劃﹞,其營費之計算是以人數或營舍為計算單位。 額外之場地或器材等租借則另外計算。
    B. 禮堂/演藝廳租用
      本村按純場地租用計算費用。
  2. 本村只接納團體申請,個人申請只限於突破Serve Club會員,突破同工和義工作退修之用。

III. 遞 交 申 請 日 期

  1. 凡租用青年村,可於入住期前6個月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; 倘營期有空檔,在1個星期前提出的申請,亦會被接納,但須即時繳費作實。
  2. 本村會根據舉行活動之性質和遞交申請表之先後等作甄選。 接納與否將於入表後2星期內以電話或書面通知。

IV. 注 意 事 項

  1. 申請獲接納後,團體須依期繳交訂金及餘數。
  2. 申請獲接納後,如團體於營期前1個月通知本村營地管理組取消營期,本組將扣除全部營費之50%,餘數則退回有關團體。 若少於營期前1個月通知本組取消營期,所有已繳之營費則不會退還。
  3. 申請獲接納後,如團體欲申請營期延後,亦作取消營期處理。 如在營期前1個月通知本組及成功另訂營期,本組將扣除全部營費之20%作為手續費,餘數則作為新營期之已繳交營費處理,然此種延期只限一次。 本村保留最終之決定權。
  4. 申請獲接納後,如有關團體欲縮減人數,所繳費用概不發還。
  5. 申請獲接納後,團體如欲取消營期,必須以書面通知本村。
  6. 本村將不接受未經申請/許可之額外人仕入住。
  7. 住宿者須男女分房,夫婦除外。
  8. 租用團體負責人/領隊需為18歲或以上人仕,並須隨租用團體入村。
  9. 10歲以下孩童必須由家長陪同入村。

V. 付 款 辦 法

申請獲接納後,租用團體須於接納通知書內所示之指定日期,繳交百分之五十的費用作為訂金,餘數須於入營前1個月繳清,否則作自動取消論,所繳之訂金概不退回。

VI. 參 觀 服 務

凡租用本村之團體,可獲免費參觀本村之服務。 若團體有興趣享用此服務,歡迎跟本村職員聯絡。 本村在人力資源許可下,定必妥善安排。

VII. 颱 風 及 暴 雨 警 告 措 施

  1. 如天文台宣佈懸掛3號或以上風球,本村即暫停服務。如天文台宣佈懸掛紅色暴雨警號,根據教育署指引,中小學團體須取消活動。
  2. 如天文台於營友入營後,宣佈懸掛3號或以上風球,各團體必須停止一切活動,並儘快離營,營費及膳食費則按實際比例退還。
  3. 如於指定入營時間前2小時,天文台仍然懸掛3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號,則當日營期取消,所繳費用一概發還。 但3日2夜或以上的營期,當風球或黑色暴雨警號除下後,所餘營期必須照常進行 (即翌日須早上9:00入營時間報到)。 若營友不入營,則作自動放棄,此部份營期所繳費用,不予發還。
  4. 如天文台於營友入營後,宣佈懸掛黑色暴雨警號,為安全起見,營友須繼續留在青年村內,直至暴雨警號除下為止。 但必須停止一切活動。

VIII. 其 他

  1. 有關營地守則,請參閱「營友守則

IX. 索 取 申 請 表 辦 法

  1. 附回郵信封,寄沙田亞公角山路33號突破青年村,封面註明'索取租用青年村申請表'。
  2. 查詢電話 : 2632 0100,星期一、三至五:9:00am - 5:30pm ,星期二:2:00pm - 6:00pm (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暫停服務)。
  3. 可由突破機構網站 : www.breakthrough.org.hk 下載申請表格。

--- 本 村 保 留 以 上 章 則 刪 改 權 , 恕 未 能 另 行 通 知 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