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.書誌

撰文/ 阿彼 Breakazine 相片/Unsplash

2023年12月21日
【破.書誌】做性別議題的戰兢

做《邊一個發明了性別》,一直感到戰兢,因為性別議題張力大,雷區也多。年少時待在教會,從傳統教導而來的「性別」概念,就是男女各有角色位置,設定都是簡單、固定而恆久,也就是說,不用想太多,隨眾就是了。

可是長大後發現,性別並不限於生理,後天加在人身上的意識和框架往往更為吃重。性別是自我意識的一部分,它並非鐵板一塊與生俱來,也不只是一種自主的選擇。隨着一個人的成長,他/她會逐漸摸索出自己的性別意識,包括環境(例如家庭)加諸在其身上的影響。

先不說社會上比較弱勢的女性或性/別小眾,即使是被認為是父權社會下「獲得最大社會優勢」的男性(準確點說是順性別直男),要做好性別角色,被社會普遍認同,也需要相當的付出。我們大家,在性別上其實都有些不由自主。

做性別議題,必然涉及到性/別小眾,包括同性戀、跨性別等羣體。性/別小眾其實一點也不算「小」,只是有很多因為各種原因或者壓力而沒有「浮面」。信徒羣體之中也可能有不同性傾向的肢體,只是他們所受到的壓力更大,因此「潛水」更深。

長久以來我們面對這類議題,往往也是立場先於個人,辯題先於處境。立場會判斷「罪」之所在,而這成為了我們是否接納人的基礎。這期做訪談的時候,有受訪者提及過一個處境,聽到有朋友閒聊時打趣說「還好兒子不是攣的」,令他無奈苦笑。如果單純用立場說話,卻希望自己不要承受命運作弄,這樣真的能夠成為別人的祝福嗎?

說到處境,想起耶穌跟門徒有過這樣一個對話:

  1. 耶穌往前走的時候,看見一個生來就失明的人。
  2. 門徒問耶穌:「拉比,這人生來失明,是誰犯了罪?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呢?」
  3. 耶穌回答:「既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的父母,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。」(約翰福音九:1-3)

遇上一個天生有缺陷的人,門徒的反應是,這種慘事,必然是因為罪,而且要尋根問究,找出是哪一個人的罪所引致的。法利賽人的反應是,失明者的困境不是最重要(反正他的厄運根本無可避免),罪在哪裏才是重點。後來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了他,法利賽人的焦點還是在「誰犯了罪」之中。那位失明者的生命過得如何,反而給擱在了一邊。

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,比任何一個人都有權柄去指出罪之所在。但很多時候,祂的出現,並不是一位審判者,而是陪伴者、施恩者

曾在本期書誌的序言提及,耶穌與罪人及稅吏吃飯而被非議,正因為祂並沒有仔細查詢每個人是否都已經悔改;耶穌講述好撒瑪利亞人遇上路上受傷的人,稱許的並不是他的聖潔,而是不計傷者污穢的憐憫。耶穌不是不知道罪,而是祂可以超越罪的框框,關心人活在世上的困苦。

做性別議題最擔心的,其實是上帝的愛與關懷在我身上受限了,隔阻了恩典流向受傷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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